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根据《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将对《苏州市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办法》《苏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
本次评估将围绕《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绩效性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汇总分析,并形成评估报告。
现诚请社会各界对《办法》的实施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6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苏州市城市管理局。邮箱地址:cgjfgc@srsz.suzhou.gov.cn,请在邮件名称上注明“规章后评估反馈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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