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市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考促改、以考促管”,牵头建立“双向”考核工作机制、定期联席会议机制、高效联动执法机制“三项机制”,致力于破解综合行政执法成效提升难题。
“双向”考核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在多次联席会议商讨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太仓市2021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镇(街道)考核方案(试行)》和《太仓市2021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门考核方案(试行)》,建立部门考核乡镇、乡镇考核部门的“双向考核”评价机制,预防出现部门放权一放了之、乡镇接权后怠于行使的问题,督促部门、乡镇双向发力,努力提升综合执法改革成效。2021年4月1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两项考核办法正式实施。
定期联席会议,科学研判决策。太仓市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太仓市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太仓市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定期组织市相关部门和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就建立健全市镇两级协调配合机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考核办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等事项进行会商。
高效联动执法,形成部门合力。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属地综合执法工作的四项指导,即新实施法律和新划转事项的提前指导、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的推广指导、常规案件的日常指导,以及重大案件的跟踪指导。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运输“零点行动”、垃圾分类大扫“厨”行动等全市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