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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场苏州市华夏拍卖有限公司户外广告专场拍卖会拍卖公告

来源: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2-02 16:46 访问量:字体:

受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2020年第二场苏州市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经营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年12月10日下午2:00整在西环路713号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十一楼会议室举行,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规格(米)

使用起时

使用止时

1

干将路相门桥泵房

电子屏广告设施

(公益30%)

2

8.3*4.8

2020.12.3

2023.1.2

2

竹辉路沿线落地灯箱

广告设施(含公益10

32

1*1.5

2021.1.15

2024.2.14

3

景德路沿线落地灯箱

广告设施(含公益12

40

1.43*1

2020.12.1

2023.12.30

南园北路落地灯箱

广告设施(含公益2

4

1*1.5

2021.1.15

2024.2.14

4

清塘路沿线落地灯箱

广告设施(含公益10

33

1.5*1

2020.12.11

2024.1.10

5

十梓街沿线落地灯箱

广告设施(含公益12

41

1*1.5

2020.12.11

2024.1.10


预展方式:见报之日起接受咨询、预约看样、索要详细资料

二、咨询电话:0512—68211818、18625261299

三、竞买须知: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0年12月22日前一次付清使用期全部出让金,直接支付至委托人指定的苏州市市级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

2、买受人按时交纳全部费用的,使用期内已含一个月的招商期。

3、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广告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并于12月9日15时前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公章等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每份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每份只能成交一个标的。以本票或汇票交付,不接受现金。(收款人为:苏州市华夏拍卖有限公司,本票、汇票的申请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

4、前期有未能履行完成协议、或有违约违法的单位不能参加此次拍卖会,以委托人审核为准。

5、拍卖佣金按相应约定收取。

本公司地址:苏州市宝带西路1155号沧浪财智中心1001室(大润发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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