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环卫系统“苏州环卫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苏城发〔2024〕92号)的要求,经各区需慰问和救助对象的申请,所在各区管理部门的审查,市级环卫管理部门的审核,下列人员拟确定为“爱心基金”慰问和救助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环卫处工会反映,联系电话:0512-67532591。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4年10月25日
根据《苏州市环卫系统“苏州环卫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苏城发〔2024〕92号)的要求,经各区需慰问和救助对象的申请,所在各区管理部门的审查,市级环卫管理部门的审核,下列人员拟确定为“爱心基金”慰问和救助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环卫处工会反映,联系电话:0512-67532591。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