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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4-22 10:41 访问量:字体:

各县级市(区)城市管理局,姑苏区城管委,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电子显示屏)管理工作,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源头管理,提高科学管理和依法管理水平,根据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辖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

根据《苏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和相关管理要求,各县级市(区)应充分认识户外广告规划管理的重要性,抓紧完成辖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已有规划的,则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做好修编完善工作。制定和修编的规划,应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应对辖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设置数量、类型、位置、技术规格、安全要求进行明确,为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日常管理提供依据,加强设置的科学性,服务的公平性,执法的有效性。

二、按照规划和相关要求严格审批

各县级市(区)范围内建设的用于发布大型户外广告的专用设施,必须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严把审批关,做好源头监管。当前阶段应遵守以下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审批规定:

1.屋顶、桥身、高炮三类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坚持零增量、减存量的原则,不得新增三类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2.大型电子屏户外广告设施,以展示区严格控制,其他区域禁止设置为原则,应严格遵循规划、符合设置规范、谨慎审批设置,未出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的板块暂停审批。

三、持续推进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整治

巩固户外广告整治提升行动成果,全面梳理、核查重要街区沿线以及整治完成点位目前户外广告设置情况,对至今尚未完成整治或整治后回潮的违法违规广告设施进行督办再整治。现有的三类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期限满应予立即拆除。存续期间应当每年递交安全鉴定报告,确保设施安全,安全鉴定未通过的应当立即予以拆除。保持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行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四、依托数字平台加强安全管理

依托大数据户外广告管理平台,准确全面地完成户外广告设施数据录入并实现实时更新,存量户外广告设施做到一处一档,严格做到数据精准化。做到户外广告设施年度安全鉴定报告全录入,落实网格员APP端巡查打卡制度,强化日常巡查、安全维护等数据化管理。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作为2023年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将纳入季度、年度考核重点项目,各县级市(区)局应当按照以上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强化落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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