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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市毗邻区域一体化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3-25 09:13 访问量:字体: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毗邻区域环境面貌,我们制定了《苏州市毗邻区域一体化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苏州市毗邻区域一体化环境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毗邻区域环境面貌,统筹做好民生实事、市域一体化、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聚焦县级市(区)毗邻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敢干敢为、攻坚克难,努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市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现就全市开展毗邻区域一体化环境提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市域一体化理念,强化携手共治、区域联动和集聚融合,以“治脏、治乱、治差和洁化、序化、美化”为主要内容,开展毗邻区域一体化环境提升工作,探索区域一体化协同管理新路径。

结合当前各地毗邻区域的环境现状,明确2023年主要工作目标如下:区与区毗邻区域明确整治、管理重点区域,强化面上整体提升,协同完成不少于1个重点区域整治提升工作。区与县级市、县级市之间毗邻区域要坚持“点、线”结合,以互联互通主要道路沿线环境和毗邻区域内(交界线500米范围内)村庄环境为重点,协同完成不少于1条主要道路沿线环境和相关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系统谋划,整体提升。以市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聚焦毗邻区域内垃圾治理、市政设施、市容秩序、违建治理等城市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实现毗邻区域环境面貌整体提升。

(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各地要结合区域发展整体规划、空间特点,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消盲区、显特色要求,分类、分区域科学确定整治提升目标和工作标准,坚持集约节约,务求取得实效。

(三)整管并重,常态长效。加强源头管控,落实治本措施,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一体化管理协同机制,明确管理权属和标准,消除管理难点和盲区。

三、重点任务

(一)环境卫生同标引领。重点围绕道路沿线、河道沟渠、村庄内外、拆迁闲置地块等区域,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清理死角盲区,对现有各类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干净整洁。按照相同标准、协同管理的要求,明确毗邻区域环境卫生保洁标准,科学设定作业区域、保洁频次等内容,提升保洁质量。

(二)基础设施同力提升。修复道路病害,消除道路坑洼不平、污水横流现象,合理设置道路隔离设施和各类标志标线。结合市民群众需求、安全隐患消除、违法建设治理、完善产业及配套功能、改善空间环境品质等工作,加强环卫、市政、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毗邻区域城市功能,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市容市貌同步优化。开展联合整治、执法行动,加强毗邻区域街面、停车、空间秩序整治。规范、美化各类标识、标牌,全面清理违规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全面排查清理、维护各类陈旧、破败公益广告和公示栏(公告牌)。对违法设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不符合规划和设置技术标准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缺乏手续、丧失功能、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亭棚进行全面清理。充分利用零星地块、闲置地块建设口袋公园、健身路径等文化体育休闲设施。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景观、绿化、主题小品。

(四)违建治理同频共治。重点攻坚侵占公共空间、严重影响环境以及群众关注关切的违法建设,实施全域治理、挂图销号,做到治理一处、巩固一处、守住一处。坚持“拆建管”一体推进,因地制宜运用拆后空间利用、复垦复绿、景观打造、风貌提升等手段,实现违建治理和环境提升、功能升级等融合,切实提升毗邻区域违建治理的综合效果。

(五)村庄环境同步联动。毗邻区域涉及村庄内部和周边环境同步开展相关整治,认真落实乡村建设五年行动,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村内卫生死角和保洁盲区。强化农村保洁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日常保洁和垃圾分类收运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管理水平。

(六)协同管理同向发力。苏州市级建立毗邻区域问题交办会商制度,定期研究、交办涉及毗邻区域环境问题,确保信息互通、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区域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各地通过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等形式,有效解决管理难点和盲区。建立区域协商沟通机制,探索建立毗邻区域联合片长制机制,建立“协同监督、联考联评”制度。健全属地协同、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实现日常管理与执法检查全覆盖。

四、工作步骤

一体化环境提升工作从2023年3月启动,至2023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排发动阶段(2023年3月底前)

各地组织开展毗邻区域环境“专项体检”,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不漏死角”的要求,在毗邻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真实情况,形成“体检报告”。要做好信息互通对接,排定整治提升任务后,经毗邻区域涉及双方部门协商确认后,录入苏州市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系统,建档管理。

(二)集中整治提升阶段(2023年4月-10月底)

各地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系列整治和提升活动,要建立健全动态巡查、源头治理、执法监管、督查考核等处置工作机制,综合施策,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地要于每月5日前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系统中填报项目进展,每季度未月10日前报送季度工作总结。市城管委办公室将择机对项目开展现场检查,纳入每月市容市貌考核内容。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1月-12月底)

各地对辖区整治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市城管委办公室将对整治工作实行全面评估,并择优评选示范项目,在年度城市管理考核中予以加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该项工作列入2023年苏州市实事项目内容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个性指标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毗邻区域一体化环境提升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务求实效。要充分发挥城管委综合协调作用,协调推进跨区域和跨部门的整治任务,锁定项目清单,明确标准要求,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任务目标落实。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充分整合资源、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内容、范围、时限等。市城管委办公室将定期督查工作推进情况,对推进不力、进度严重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在月度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

(三)突出重点,共建共治。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关注度高的各类环境问题。积极引导市民参与,积极开展征集毗邻区域环境“脏乱差”问题线索,全面收集、听取市民意见和建议,确保“最脏最差最乱”的区域得到有效整治,并邀请市民参与线索办理成效评价,努力提升市民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