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要闻

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推进会

来源: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9-10 09:43 访问量: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9月9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推进会。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市文明办刘文伟副主任,市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市局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正职干部参会。

会议传达了近期全市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有关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姑苏区围绕环境卫生“净美街巷·百日奋战”行动、市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围绕“垃圾不落地 苏城更美丽”环境卫生提升行动、市局行政执法管理处围绕“守护文明·城市管理微执法”专项行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市文明办刘文伟副主任表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是打造“最美窗口”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刘文伟副主任解释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概念和内涵,创建工作的重要背景和重大意义;并针对测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现场分享了两个具体的案例来阐释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杨青松局长指出,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决心坚定,力度空前,希望各板块认真抓好落实,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动。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与省委提出“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苏南要奋力走在全国现代化建设最前列”要求相契合,与市城管系统“美丽苏州 满意城管”品牌打造系列活动是一致的。思想认识再提高。“典范”就是最高标准。之前检查反映出目前苏州的市容环境、街面秩序、市政设施、垃圾分类与“典范”要求相差甚远。对照标准和现状差距,大家要保持清醒,更要警醒。工作责任再强化。在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在具体工作中,要避免自我感觉良好的精神状态,细致研究、吃透标准和要求,相关措施一定要务实管用。工作方式再创新。进一步强化执法保障,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能。运用好曝光机制,注重选取典型且在面上有教育意义的案例,严管严查各种城市管理“乱象”。希望各板块、各条线加强系统谋划,压实做实,确保建设任务有力度、有成效、有亮点。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