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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青松局长带队赴沈阳葫芦岛大连参加生活垃圾分类“1对1”交流协作

来源: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1-10-26 10:06 访问量:字体:

日前,为进一步落实住建部工作部署,按照省住建厅《江苏省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1”交流协作协议》,充分发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作用,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青松带队赴沈阳、葫芦岛、大连等地参加交流协作活动。

1019日,杨局长参加在沈阳召开的两省交流协作推进会。杨局长围绕苏州市前期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作专题交流发言,分享、推广垃圾分类“苏州模式”。“苏州模式”受到与会领导、同行的高度赞扬、广泛认可。会上,苏州市与葫芦岛市、大连市分别签署“11”结对协议,确定定期考察交流、组织专题培训、驻点调研观摩等多项协作机制,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共同提升。

1020日至21日,杨局长一行先后前往葫芦岛市、大连市开展“11”城市交流协作,实地参观生活垃圾分类和城市整体管理情况,分别与两地主管部门举行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对接座谈。在“11”城市专题对接座谈会上,就各自城市总体发展概况、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和具体工作举措作了详细介绍,并针对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遇到的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葫芦岛市、大连市主管部门领导均认为,苏州前期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探索试点扎实有效,具有很强示范引领作用,对推进各自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很有借鉴参考意义。

会上,还明确了下阶段落实结对协议的具体举措,努力形成互带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开展。

苏州市城管局陆继军副局长、局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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