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政府关于发布苏州市区城市管理区域范围的通知》(苏府〔2007〕26号)和《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苏州市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主要道路(街道)和重点地区的通知》(苏府〔2009〕96号)规定的主要道路(街道)、重点地区、景观河道以及城市管理区域范围已不适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城市管理工作需求,拟调整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22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uzhoushirong@163.com,电话6933127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