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市容环卫管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拟对苏州市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主要道路(街道)、重点地区和景观区域范围进行调整并予以重新公布。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充分吸纳各地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苏州市区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主要道路(街道)、重点地区和景观区域范围(征求意见稿)》。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苏州市区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主要道路(街道)、重点地区和景观区域范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相关意见,请于2024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电子邮件:suzhoushirong@163.com.
2.电话:0512-69331276
附件:《苏州市区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主要道路(街道)、重点地区和景观区域范围(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