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专题专栏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苏州市城管系统“三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1-25 14:30 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各市(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现将《苏州市城管系统“三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城管系统“三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三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委办〔2025〕56号)要求,全市城管系统要做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园区和基层”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城管动能。现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精细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

主动作为,聚焦企业、商户关心关注的重难点问题,坚持“放管结合”,加强政策扶持,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一)不断完善“六支持、三保障”服务举措。在服务举措上强化扩容提质。坚持“惠民利商、适度放开、规范管理”,广泛开展商家走访,通过“城商协作”座谈,收集商家诉求形成需求清单。因地制宜优化允许合规店外经营的区域范围、业态、时段,有序支持举办户外文化商业活动、设置特色市集与便民疏导点,拓展政策受益面,助力商家聚人气。在优化营商上提升服务效能。为有经常性开展户外经营活动需求的商圈、商家,配备服务专员,提供高效服务;优化城管领域涉企审批服务,推广“一件事一次办”“线上办”服务,梳理城管领域涉企审批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在管理方式上注重审慎包容。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动态优化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公布年度检查计划,规范现场检查行为;健全信用分级监管体系,扩大“无事不扰”白名单覆盖范围,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实现精准监管;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同案同罚、类案类办,压降执法弹性空间;持续贯彻落实涉企“免罚轻罚”5.0清单,以柔性执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普法宣传上突出精准高效。构建“执法+普法+服务”联动机制,针对商户、施工企业等重点群体,定制专属普法内容,通过新媒体矩阵、线下宣讲会等多渠道开展靶向宣传,让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在制定涉企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前,广泛邀请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座谈交流,建立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让政策更贴合企业实际需求。

(二)持续优化环卫服务。强化基础保洁。针对特殊时段、重点区域客流量激增情况,增加保洁力量、延长保洁时间、加密收运频次;选取核心商圈、窗口区域全力打造精细化保洁样板区,试点使用无人清扫车等智能化设备,营造整洁优美、宜商宜客的街区环境;结合“洁净家园日”专项行动,引导社区、商户、物业共同参与沿街沿线环境大扫除,做好垃圾清运处置兜底。优化餐厨垃圾收运。针对餐饮集中区、商业繁华街区等,优化收运路线和时间,合理增加收运频次,推广“定时定点”与“预约收运”相结合的模式,构建“商铺-临时垃圾桶-餐厨清运车”闭环体系;加密餐饮集中区夜间保洁频次,增设垃圾收运“夜宵专线”,实现日产日清。升级公厕服务。持续推进公厕新改建,提升公厕密度,稳步扩大厕纸提供、温水洗手等便民服务覆盖面,普及无障碍设施,提高“第三卫生间”覆盖率,增设便民服务箱,体现人文关怀;在旅游景点、重点商圈等人流密集场所附近,鼓励因地制宜创新打造“特色公厕”,助力商业引流。服务环卫企业。组织开展环卫企业调研,定期掌握环卫作业、运输、终端处置等全链条企业的运行情况、费用支付情况、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与诉求等;建立预警机制,防范支付风险,积极将环卫行业支出和环卫工人工资纳入“三保”,建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守牢不欠薪底线。

(三)升级户外广告管理服务。强化行业管理,主动服务企业。加强精准指导,主动对接户外广告企业,提供设置规划、安全标准、技术规范等政策咨询;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户外广告设施监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设施老化、存在风险的及时提醒企业整改;搭建交流平台,组织户外广告企业座谈会、经验分享会,收集企业诉求建议,助力户外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招牌焕新,链接经营资源。聚焦全市青年小店、古城店铺、老字号店铺等发展中的困难和诉求,链接设计资源,引入社会公益力量,提供资金补贴,帮助店铺焕新户外招牌;共同为入选店铺提供创业助跑保障、智慧经营工具赋能、线上线下引流服务、品牌打造宣传、经营培训、信息咨询等相关服务;2026上半年完成石路片区、阊门区域的100家店铺焕新,下半年在全市范围试点推广,焕新重点商业街区形象,优化消费体验,释放消费潜力,提升街区活力。扩充设计库存,提供精品案例。鼓励各地通过优选征集等多途径收集招牌设计优秀案例,扩充招牌设计资源库,对商家免费开放,切实满足广大小店商家、小微企业特色招牌设置需求,以点带面推动街区品质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推广先进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出台《苏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指导手册》,以“安全为本、服务为先”为原则,指导广告设计企业在遵守安全规范基础上优化设计,指导城管一线工作人员在树立安全意识前提下优化服务;在全市学习推广张家港“港城易招先”店招服务品牌、昆山市容广告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经验,推行以事前告知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为核心的店招服务制度,放宽政策限制,强化靠前服务,优化管理举措。

(四)完善停车管理服务。增加停车泊位供给。聚焦商圈、景区等停车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通过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零星地块利用、路内泊位施划等方式增加泊位供给,2026年全年计划新增重点区域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3000个,非机动车公共泊位30000个。推行停车资源共享。按照“能开放、则开放”原则,配合机关事务局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单位积极参与,有效盘活既有停车资源,优化资源配置,2026年全年计划新增共享停车泊位1000个。大力推进“通停通付”。持续完善平台服务功能,做好新增经营性停车场点接入,加强数据日常监测,提高车位周转效率,加大宣传推广,提升平台知晓度,进一步提升停车智慧化管理水平。

(五)提升城市照明品质助力夜间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照明设施亮灯率,优化基础照明。深入开展城市照明暗区消除,全方位排查梳理城市照明盲点暗区,重点关注商业区、园区等节点周边照明设施,优化城市照明环境,确保路灯亮灯率99%以上,景观灯亮灯率98%以上,路灯及景观灯设施完好率96%以上。优化开关灯场景,提升中心城区照明。探索中心城区特色照明方案提升,在关键节点区域增设特色光影秀、灯光小品,配合市名保集团等单位,打造城市夜间靓丽焦点,提升城市夜景品质。精细做好灯光控制。适应季节、天气变化,对城市景观照明启闭时间进行精细化调整,分区分类控制夜景灯光展示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重点区域景观照明时长,做好相关灯光表演的协调、配合和监管工作,助力夜间经济发展。

二、精准服务项目,做好建筑垃圾管理

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全周期管理需求,精准对接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等关键环节,主动靠前服务、强化要素保障。

(一)着力提升消纳能力。结合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实际落地情况开展规划动态调整,强化市域消纳资源统筹调配,按照“区域平衡+应急储备”原则,动态调整完善消纳场所及中转调配点建设,不断提升消纳承载能力。积极拓展省内市外消纳渠道,对照省住建厅相关工作要求,优化实施处置核准联动管理、强化运输转移协同监管、推动建立跨区域处理共享机制。推动渣土资源供需信息共享,促进渣土资源化利用,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二)优化备案审批流程。主动对接并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审批备案工作,推行并联审批,将项目备案、运输处置核准、消纳入库核准等环节并联办理,压缩审批时限;对重大项目开通“绿色”办理通道,对非核心材料缺失的项目采取容缺许可,允许“先受理、后补件”,同步开展审批工作。

(三)提升项目服务能力。优化增加市级管理平台功能。着力提升平台稳定性和使用便捷性,界面设计更加简洁清晰,数据串联更加丰富。深化“一工地一联系人”制度。在管理中嵌入服务,将项目核准、出土等关键节点信息直达项目负责人和城管联系人,既提升工地出土见人管事率,又服务保障项目合规出土需求。提升省市重大项目出土保障水平。持续梳理省市重点项目清单,逐一明确区级服务专员和市级联络员,“一对一”主动靠前服务,保障合法出土进程;同步建立出土保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开展出土全过程规划和全周期协调。

三、精心服务园区和基层,提升治理效能

科学统筹基层减负和基层治理,服务园区与基层协同推进,落实保障举措,推进基层共治,强化智慧赋能,提升治理效能。

(一)夯实基础保障引领基层服务。强化法治支撑。聚焦基层执法痛点难点,构建全方位法治服务支撑体系,加快完善城市法规体系,高质量推进《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出台;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完善《苏州市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规范》等一批规范,研究《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技术标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南(试行)》等一系列标准,丰富《苏州市公共卫生间管理导则》《苏州市环卫自动驾驶装备作业指导手册》等一揽子导则。重视队伍建设。优化完善分层分级培训体系,为不同群体定制差异化培训课程,推动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对接,实现“精准滴灌”,完善城管领域协管(辅助)人员编制、录用、待遇等方面制度,稳步推进协管(辅助)人员替换压减第三方服务人员工作,持续调优建强基层执法力量。健全服务机制。扎实做好节假日保障、志愿者服务等系列活动,惠及更多市民游客,打响城管服务品牌,加大宣传力度,选树先进典型,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在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良好城管形象同时,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二)推进基层共治构建城市治理共同体。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提质扩面增效。全力推进城市管理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各地社区城管队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推动宣传、管理、服务、执法进社区,到2026年底,实现城市社区类型(普通商品房社区、老街巷社区、动迁安置社区、村改居社区)全覆盖,城市管理进社区覆盖率不低于60%,达成城市管理从“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从“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的系统性变革。鼓励基层创新。不断探索有效的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努力形成“一社区一特色,一镇(街)一品牌”工作局面。壮大“百姓监督员”队伍。健全参与机制,畅通参与渠道,积极引导市民群众有序参与城市管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三)科技赋能智慧城市管理。建立健全上下贯通、融合业务、智慧高效及技术应用的运管服平台,逐步实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一网统管”。探索拓展基层诉求受理通道,收集群众关于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停车管理等方面的投诉建议,加强分析研判,推动问题闭环解决,强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构建城市管理领域AI模型资源池,拓展“人工智能+城市管理”应用场景,提高城市管理行业监管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推动环卫领域车辆(作业机具)绿色化智能化更新,大力拓展智能化作业场景。借力“综合飞一次”模式,拓展无人机在城市管理与服务领域的应用,智慧赋能提升日常管理效率。

四、健全保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联动。全市城管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三服务”专项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服务举措落地落细落到位。建立健全内部协同和外部联动机制,加强对内对外沟通协作,打破信息壁垒,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跨领域、跨环节的服务事项高效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锤炼严实作风,提升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理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动下沉一线,深入企业、项目现场、园区和基层社区,面对面倾听诉求、心贴心解决问题,做到“诉求不推诿、办事不拖延、服务不缺位”。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注重常态长效,巩固工作成效。在推进专项行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的同时,注重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针对“三服务”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根源,对已解决的问题跟踪问效,健全完善城管领域服务保障、执法监管、协同联动等长效机制,推动专项行动从阶段性行动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

苏州市城管系统“三服务”专项行动工作举措

相关稿件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